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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转贴自:江西省林业厅
近日,安福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县竹业发展的决定》。《决定》提出,计划用3年时间(2004?2006年)改造低产毛竹林10万亩,建设“311”(即用3年时间,建立示范户100户,实现竹山产值1000元/度亩)示范工程1万亩。使全县商品竹的年采伐量由目前的120万根增加到300万根,竹山平均产值达到500元/年,竹农人均竹业收入达到1000元,全县竹业产值达8000万元,每年上缴税收500万元的目标。
《决定》提出,取消乡、村一级的一切收费,取消毛竹采伐计划管理,简化毛竹经营和流通管理程序,鼓励竹农进行毛竹加工。加大竹林公路网络建设,实施补助政策,鼓励竹农和竹业开发户投资竹林公路建设。鼓励有技术、有资金、懂管理的业主承包和租赁竹山,做到“山有主、主有权、责权利相统一”。同时,设立竹业发展资金,每年从县财政拿出1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竹林道路开发、建设丰产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的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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