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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造时:我为什么主张实行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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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00: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为什么主张实行宪政
王造时

前次我在各报发表《对于训政与宪政的意见》一文,侧重在批评训政的理由,没有详细说到为什么要实行宪政。该文既然引起不少的注意,我似乎有进一步来申述我的主张的必要。

什么叫做宪政?简单答复:根据宪法而行的政治,便叫做宪政。那么又什么叫做宪法?宪法可说是国家的根本组织法。这种根本组织法,大概包括两种重要成分:第一是国家最重要机关的结构、职权,及其彼此相互的关系;第二是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惟其因为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组织的法律,所以它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并且因为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所以宪法比普通法律更加重要。宪法可以拘束普通法律;普通法律不能抵触宪法。因此,宪法的制定,往往有特别的机关与手续,以表示其尊严。宪法的修改,往往有特别的机关与手续,以表示其慎重。

依照上面我们的解释,须根据宪法而行的政治,才能叫做宪政。那么实行宪政,必须先有宪法;有了宪法,还须实际施行。没有宪法,固不成其为宪政;只有宪法,而不实行,也不成其为宪政。现在中国没有宪法,自然谈不上宪政;曹锟时代,有了宪法,而不能运用,也谈不上宪政。宪政既是根据国家根本组织的法律而行的政治,所以它第一个特点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宪法的成立,不管它是人民直接或间接制定的也好,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两方协定的也好,统治者单方所颁布的也好,大概都是经过人民一番奋斗得来的。没有经过奋斗得来的宪法,人民对它没有相当认识,不知宝贵;结果恐怕只有具文,没有实质;只见宪法,不见宪政。惟其因为宪政大概是人民奋斗得来的,所以实行宪政的国家,至少总有一部分人民参加政治。因此宪政的第二个特点,是人民参加的政治,不是统治者独裁的政治。
明乎上面那些要义,我们可以开始讨论为什么中国应实行宪政。

大凡一国政治的改变,不外两个路径:一是改良,一是革命。改良不用武力,革命非用武力不可。在实行宪政的国家,因为政治的争斗有轨道可循,无论哪党哪派,如想取得政权,实行主张,可以去竞争选举。选举的结果,谁占优势,谁便在朝;谁归失败,谁便在野。这种办法,第一是各党各派有公开平等的机会;第二是政治斗争的方式不用枪杆子,而用选举票;第三是最后的裁判者是人民,而不是出于竞争者自己的意志。整个政治组织,都根据于宪法;全国各种势力,都归纳于轨道,循序改进,用不着革命。

反之在寡头专制政体的国家,很容易发生革命。其原因有二:一是起于寡头政体之内,一是起于寡头政体之外。前者是因为寡头政体的内讧而发生;后者是因为人民的反抗而酿成。前者的意义比较小,后者的意义比较大。

所谓寡头政体,不管它表面上采什么形式,其要义不外是少数人包办全国的政权,使大多数人民没有参政的机会。至于其所赖以维持寡头政府的工具,分析起来,最后无一不是靠赤裸裸的武力。站在寡头政体上的辩士,无论用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替它掩饰,然而这两个根本原则是无法可以否认的。
寡头政体既然建筑在武力的上面,那么这种武力究竟可靠不可靠呢?若是可靠,那么寡头政体还是一种安定的统治;否则,便要时常发生革命。据我们从历史上看来,寡头政体的武力是靠不住的,随时有叛变的危险。原因是所谓军队,大家为着饭碗而来,其所以服从某个长官。并不是出于公民服务国家的忠诚,乃是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干。这种军队,没有正常的爱国观念为其行动的标准,乃是个人的军队,派系的军队,不是国家的军队。谁能给它饭吃,它就可以跟着谁走;哪派能给他利益,它就可以听从哪派的指挥。今天可以拥戴某甲,明天便可反过头来拥戴某乙。今天可以赞成这种运动,明天便可以跳过去赞成那种运动。这样的武力,乃是变乱的材料,各方所争的工具。只要寡头政体发生内讧,统治阶级争权夺利起来,其中有一个领袖或一个派系,能运动军队,那么便可发生革命的事实,而寡头政体的内讧,又是我们常见的事实。因为它的权威,完全是以强权为基础,并不向较高的公共意志负责。谁有势力,谁就可以发号施令,那么谁又不愿去发号施令呢?因此,寡头政体之下,总有不断的阴谋发生。少数的统治阶级,一日到晚,总在那里勾心斗角,争权夺利。张三可以利用武力,去打倒李四,夺取政权;又安知王五不利用武力,去打倒张三,取而代之。颠来覆去,无非是一套老把戏。

以不可靠的武力,遇到了寡头政体的内讧,结果于是往往发生革命。不过这种革命,乃是起于寡头政体之内,只牵动少数的统治阶级,及其所附属的武力,所以影响比较还小。革来革去,还是革在少数统治阶级的手内,与全民不发生密切的关系。

还有一种革命,是起于寡头政体之外的。在寡头政体之下,全国的政权既然被极少数的人所把持包办,不让一般人民去参预,结果社会上便要发生两个阶级:一方面是极少数所形成的统治阶级;他方面是极多数所构成的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有种种的特殊权利,而非其余的人所能享受;被统治阶级有种种的义务,而无相当的权利。这种不平等的关系,于是渐渐把全国的意志分做两个壁垒,中间好像隔了一条深而且阔的鸿沟。大多数被统治的人们,起初只是愤恨不平,其后乃想运动打破这种局面。但是少数统治阶级,享惯了特殊权力,过惯了势要生活,哪里愿意降为平民。所以他们一发现有反抗他们的运动,只知道用更严厉的压迫手段对付,或是剥夺言论出版自由,或是禁止集会结社权利,或是监禁,或是枪毙。这都是寡头政体所惯用的方法,因为武力是它本来的基础,强权是它本来的面目。

但是怨懑之气若深入人民的心坎,那决非威吓所能了事的。并且你越是压迫,越要激起反抗。两方面的感情,越闹越坏,人民实在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只要时机一到,革命便要暴发起来。这种起自寡头政体外的革命,比前面所说起自寡头政体内的革命,意义与影响更加严重。因为牵动了全民,因为它是一种长期压迫的结果,从一方面看来,它是革得彻底,能把政权从少数人手中,移到大多数国民手中,不至如寡头政体内的革命,革来革去,还是革在统治阶级里面;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来,它是革得很痛苦,不但少数的统治阶级,因为罪恶贯盈的缘故,要被革命势力杀的杀,砍的砍,如法国革命与俄国革命中的贵族一样,就是全国的人民,也须经过一种彻底翻腾的纷乱。这是多么—个不得已的悲剧!这又是多么一个无可逃避的罪恶!

中国现在是寡头政体,无可讳言。寡头政体时起内讧,又是事实。全国人民不满意于现状,那更是不可否认的现象。老实说,到现在,国民党的统治,已经到了日暮途穷,非变不可的局面了。而变的方法,根据我们上面的看法,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结束训政,实行宪政,使各党各派有公开平等竞争的机会,使政治争斗的方式用口笔去代替枪炮,使一般国民来做各党各派最后的仲裁者;还有一条路,是用武力去推翻现状,建立新政权,这就是革命。在今日强寇已经入室,人民无以聊生的时候,理性告诉我们,最好用和平的、改良的方法解决。在过去,我们已经杀来杀去,革来革去,有廿年,人是无数千万的死了,血是像沟渠般的流了,田庐是毁了,财产是尽了,到如今,还是落得个田园荒芜,国破家亡!何况东北沦亡,已经九月;淞沪碧血,还没有干;山海关已经变色;义勇军犹在孤斗;日本且有于最近的将来,席卷平津,进吞我全国的阴谋。环顾国际形势,目击亡国惨祸,我们如有天良,实在不容许我们闭着眼睛,横着心肠,来自己互相残杀了;而且遍国疮痍,十室九空,民有饥色,野有饿莩,若再要这样闹下去,那简直有灭种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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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4 00: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惨痛的情形底下,全国上下,应如何万众一心,共赴国难,树立建国的大计,驱逐无理的暴日。政治上,若有别的方法改善,我是不赞成武力革命的。在日本蹂躏之下,我们再来演斗蟋蟀的故事,我认为这是野蛮!这是无耻!
因此,我对于现在所谓废止内乱运动的动机,表示相当的同情,不过这种运动,没有认清内战的原因与防止的方法。内战不是无故发生的;若不使各种政治势力有发泄的机会,若不把政治的运用,纳之于轨道,那是缘木求鱼的办法。一方面统治阶级仍是专制,仍是腐败,仍是黑暗;同时一方面要一般受现状压迫的社会势力,不要起来反抗,这是万万不可能的。缘木求鱼,虽不得,无后灾。这种盲目的废止内战运动,不但无效,还有后灾。第一是间接地赞助了腐败的统治阶级或个人,去稳固黑暗的现状,使官家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第二是无形中否认了被现状压迫蹂躏的人民最后的革命权利。不去设法改良现状,单叫人民不起来反抗,这种无条件的废止内战运动,我认为是违反正义的,实在不敢苟同。我虽然不赞成马上用武力革命,但是我认为现状非改变不可。我是主张先用和平方法改良的。如果和平方法可以走通,我是反对革命的。如果和平方法不能走通,我是没有理由可以反对革命的。

我所谓的和平方法,便是实行宪政。

中国国家土地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利害这么复杂,意见这么分岐,党派是绝对无法避免的。国民党内部如此乱七八糟,统治如此昏天黑地,若想要“党外无党,党内无派”,统一所有不同的意志,抹煞一切的争端,这是永远不成功的。唯一的文明办法,就是承认各种意见与利益的存在,建立他们斗争的规则,让他们用选举票来代替枪杆子。他们要取得政权,要实行主张,要争得权利,他们到选举场去决斗,他们到议会去决斗。一次失败了,下次再来。用不着杀人,用不着放火,用不着蹂躏人民,用不着破坏秩序。他们都有公平的机会,他们听国民最后的裁判。这是宪政,这是民主政治的宪政。

英国自从克伦威尔专政结束以来,有两百七十余年了;美国自从南北战争以来,有六十余年了;法国自从第三共和成立以后,也六十余年了;日本自明治维新实行宪政以来,也五十余年了,都没有发生过内乱;并且将来发生内战的机会,总比较没有实行宪政的国家少。只有那些落后的国家或民族,因为没有宪政的轨道可循,或不能运用宪政,还时常在互相砍杀的内乱状态里面。
政治好比球戏,宪法好比规则,宪政好比有规则的球戏。若比赛足球,而没有规则,或有规则而不遵守,那么结果只有踢得头破血流。政治势力的争斗,若没有根本大法,或有宪法而大家不行,结果也只有打得落花流水。

还有一层,宪政不但可以避免革命与内乱,并且我们要知道,还是立国的根本大计。就是根据国民党的理论,也是不能否认的。民国廿一年以来,政局之所以不安,内战之所以迭起,大家不能不承认这是政治没有上轨道的表现。但若要政治上轨道,那么非先有轨道可上不可;换言之,非实行宪政不可。现在我们的轨道在哪里?“上无道揆,下无法守”,此所以举国彷徨,无路可走如今日者!
且宪政是法治的根本,法治又是民治的基础。根本大法不立,普通法律无所根据。一切个人与个人的关系,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团体与个人的关系,团体与团体的关系,以及团体与国家的关系,都没有法律的根据与保障,任凭有力者的支配。谁有武力,谁就可以作威作福。结果,只有个人政治、军阀政治。此所以辛亥革命以来,虽挂了民国的招牌,到如今,还是黑漆一团的局面。我们今后如果不行民主共和政体则已,否则,只有实行宪政,以法治去代替人治。

生在这种无法无天的国家,不说我们没有权参加政治,连我们说话也不自由,出版也不自由,集会也不自由,结社也不自由,信仰也不自由。我们的生命,随时可以被人家陷害;我们的财产,随便可以被贪官充公;我们的住家,随时可以被人家搜查;我们的名誉,随时可以被人家毁诬。我们不能安全的耕种,不能安全的作工,不能安全的经商,甚至于不能安全的教书。一切的一切,都是纷乱、黑暗、不安。我们有的是无限的义务与剥削;我们无的是任何的权利与保障。这种社会,充满了恐怖、猜疑、阴谋。这是鬼的世界,不是人的世界。我们若要脱离鬼的世界,超度到人的世界,便须要求我们做人的根本权利。现在各国宪法,大概都有保障个人基本权利的规定,消极方面,如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居住自由等等;积极方面,如受教育的权利、作工的权利等等。实行宪政,能给我们相当的保障。现在党治,只有继续我们非人的生活。

总而言之,我为什么主张实行宪政,因为有下列理由:
(一)我认为国民党的统治已到了非变不可的局面,而变的路径,只有实行宪政与实行革命。在此国破家亡的时候,我们应该上下一致,共赴国难。因此我主张实行宪政,避免革命,废止内战(但是和平方法不能成功,我觉得没有理由否认人民革命的权利)。
(二)宪政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大计。
(三)实行宪政,是法治的基础,民治的条件。
(四)为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起见,也非实行宪政不可。一九三二年六月十九日
(本文曾在上海《时事新报》发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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