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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m 于 2021-2-24 08:38 编辑
安成侯国,西汉置。汉武帝元光六年壬(公元前129年),封长沙定王刘发次子刘苍为安成侯。其后,安成侯国传三世,汉昭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安成侯国被撤销,末侯刘寿光隐居江西安福尞塘谷口,仍以钦风、永嘉二乡为食邑,其后人便成为庶民。安成侯国的国都在今江西安福县安成诚湖里。
又一说:安成侯国,今江西吉安市安福县西。
西汉有两个安成县,一个在今今江西吉安市安福县西,
另一个在河南驻马店市汝南县东南,王莽时曾改名至成县;
安成侯国虽属长沙贫国,但盛产稻谷,且吃了这种米饭能让人长寿 。
江西填充湖广,湖广填四川,历史上的大移民,导致很多湖南人的祖籍都在江西,所以江西是他们的表亲。江西历史上文化比湖南发达得多,赣方言的影响力也比所谓的“湘方言”大的多,湘赣边界大多是赣方言。株洲,醴陵,浏阳这些地方说的是是赣方言。萍乡人一听就知道。是湖南受江西文化的幅射更大。历史上湖南归江西管,看看宋朝的行政地图,江南西道可是完全把湖南纳入怀中。
江南西道如图
顺便说说萍乡: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全国设置36郡,其中长沙郡管辖今长沙往东地区,萍乡大部分地域隶属于长沙郡,莲花隶属于九江郡。
此后汉代的时候设立侯国,萍乡境有大部分地区隶属于长沙郡的安成侯国(到公元前74年,安成侯国被撤销,萍乡大部分地区隶属于长沙郡的醴陵侯国);萍乡其他一些地区当时则隶属于豫章郡的宜春侯国(后改为建成侯国)。
三国时期吴宝鼎二年(267),萍乡地区属于当时的吴国辖区,吴帝孙皓从豫章郡、庐陵郡、长沙郡三个地方各分割部分土地设立安成郡,管理“平都、宜春、新谕、永新、安复、萍乡、广兴”等7个县。此时萍乡地区的芦溪县、上栗县的大部份区域以及安源区、湘东区被从长沙郡分割出来设立萍乡县,莲花县境则在历史的变迁中先后隶属于广兴、安复、泰和、安福、永新县等地。清乾隆八年(1743),朝廷设置莲花厅,1913年改莲花厅为县,属于庐陵管辖。
晋代,晋武帝泰始、咸宁年间(265-280),萍乡隶属于宜阳郡(避郑太后讳,宜春改为宜阳);晋太康年间(280-289),安成郡隶属江州,萍乡县作为安成郡的一部分,也属于江州。而今天的桐木镇、金山镇、上栗镇北部等地在当时则属于扬州豫章郡康乐县。此后,南北朝的宋、齐、梁、陈,萍乡均属江州安成郡。南朝顺帝时(477-479)以县大小定封爵之差,萍乡县属于“侯相”级别的县——“安成太守领县七,其六曰萍乡侯相”。齐高帝元年(479),降萍乡县侯为伯。
隋代的开皇十一年(591),朝廷因为当地叛乱,废除安成郡,设置袁州,萍乡归袁州管辖。焬帝大业年间(605-618),袁州改名为宜春郡,萍乡县也随之隶属于宜春郡。
唐代的武德二年(619),萍乡设县352年后,县治从芦溪古岗迁至现在萍乡城区凤凰街所在地。明代简迪在《重修萍乡学宫记》中这样描述萍乡县城:“山水明秀,拱揖环抱。”清乾隆年间《萍乡县志》则描述萍乡县城为:“环境皆山,中围一县,如腹之脐,水光绕于城关,澄如玉鉴,成一形胜也。”县治的迁移一方面可能是加强湘江水系的萍水、草水、栗水的行政管理,更重要的是此地处在船行萍水通湘江的始发段上,具有经济和军事上的双重意义。
五代十国时期,萍乡先为吴国(907-937)属地,后为南唐(937-961)属地。
宋代,萍乡隶属于江南西道袁州。
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朝廷改郡为“道、州”,萍乡县归属于江南西道袁州安抚司。仅仅过了不到一年,到了至元十四年(1277),袁州安抚司就改为隶属湖南行省,名称也改为了袁州总管府,萍乡地区归属于湖南行省袁州总管府。又过了五年,至元十九年(1282),袁州总管府改为袁州路,重新归属江西省,萍乡也随之隶属于江西省袁州路【此后萍乡一直归属江西】。13年后,到了元贞元年(1295),萍乡县升格为萍乡州,隶属于袁州路管辖。
明代的洪武二年(1369),全国废行省,萍乡复州为县,隶属江西布政使司袁州府。
清代的顺治二年(1645)到清末(1911),萍乡属江西省袁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袁州府被废除,萍乡直属于江西省。但此时湘东、上栗极少数区域在正规的行政区划中隶属于湖南。而中国共产党成立后,设立组织时并未按照国民党当局的行政区划,在大多数时候将萍乡大部分地区列入中共湖南省委的范畴,萍乡安源和莲花等地先后多次成为中共湖南省委或有关领导机关所在地。
民国三年,全省划为豫章、浔阳、庐陵、赣南四道,萍乡归属于庐陵道。民国十五年,政府又撤销“四道”,萍乡直隶于省。民国二十一年,全省划为十三个行政区,萍乡被划属第八行政区。民国二十四年,全省划为八个行政区,萍乡被划属第二行政区。
1949年7月23日萍乡解放。新中国成立后重新划分行政区划,萍乡于1950年9月被明确隶属于袁州专区。1952年9月,南昌、袁州两专区合并为南昌专区,萍乡随之隶属南昌专区。1959年1月,南昌专区改名为宜春专区,萍乡隶属宜春专区。1960年3月19日,省委、省人委决定建立萍乡市,属省管辖,仍保留萍乡县建制,市、县合署办公。同年9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萍乡撤县设市,由宜春专区代管。1970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萍乡改为省辖市,一直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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