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早晨上班过马路,斑马线上,一位妇女领着个小孩停在道路的约三分之一处,车流如梭,看样子她是想过又不敢,想退回来又不情愿。笔者见状,走上前去,想为娘俩壮壮胆,趁一辆尚算客气、开得较慢的车辆驶来,招手示意过路。注意完这左侧,该注意右侧了,很多车辆还是没有礼让的意思,好容易等到看见来车尚远,招手示意过路,两辆车减速是减速了,但其中一辆出租车司机显然极为不满,故意擦近笔者身边,用他的钢铁外壳向笔者“示”了次“威”。笔者也很恼怒,当即骂了一声“讨厌”,并用手指点他违章。到这时,原以为那娘俩也过来了呢,可是回头一看,她们还是没有过来,那些车啊,就在她们身边穿梭而过。
过了马路,上了公交车,行不多远,就见马路中间,滚滚车流之中,站着一位孕妇!公交车还算“温柔”,故意让了她一点,拐了个小弯,从她身边驶过。回头再看,后面总算有车辆文明发现,让她过了路。笔者不知道就为了过个马路,那位孕妇在马路中间等了多久。唉,这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白发斑斑众多司机视而不见,妇女带小孩众多司机视而不见,孕妇站在马路中间众多司机还是视而不见,当时我想,难道今天这些司机都是眼睛失明了吗,眼睛失明的人怎么可以开车?后来想想才明白,敢情司机是选择性失明,笔者数次看到,司机遇到其他车辆,哪怕是违章调头,他们也不敢横冲直撞过去,欺软怕硬已经是他们的第二本能。
自从有了路,就有了走路的规矩。据说《周礼》中不但规定男走左侧,女走右侧,车马走中央,还规定了人们在一起走时的顺序——走路时有年岁与父亲相仿的,你要跟在后面,有与兄长年龄相仿的,你要随在侧后。(http://www.china50plus.com/html/12/news_31555.shtml)换成今天的说法,大概可以说成长者有优先通行权吧。古人的那些走路规矩多数可能不再符合现代潮流,可是现代人总得遵守现代的走路规矩吧。我国交通法明文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331079.html?fr=qrl)斑马线等处行人优先,这乃是现代社会的走路规矩。遗憾的是,这条规矩,在我们这座美丽的城市形同虚设,根据笔者的过路经验,十有八九,司机们在临近斑马线处是不减速的,更有甚者,他们还要猛踩一脚油门,呼啸着从行人身边擦过去!笔者自认是个性格温和的人,素来没有暴力倾向,但是曾有好几次,都被这种野蛮驾驶深深激怒,要是当时手里刚巧有个狼头啥的,保不准会砸它个稀碎、稀烂。
现代都市生活节奏很快,官场、商场、情场……人人都在赶场,你忙别人也忙,你追星赶月,急得火上房跳蹦子,别人也比你闲不到哪里去。所以,大家还是遵守规矩的好。“司级干部”们夺路强行,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就算不造成交通事故,也会造成抢夺事件──你抢夺了行人的时间。别看一个路口、一处斑马线你只抢夺了不过几秒钟,可是你这般抢夺一天下来,那就是数分钟乃至数小时!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是故“司级干部”们一定要深刻反省,别再以为自己在做着什么了不起的工作,如果你不能如交通法所规定的那样去做,如果你仗势欺人抢夺行人时间,那么你就是强盗一个!
有人说,新到一座城市,要想了解它的文明程度,厕所不可不看,菜市场不可不看,火车站不可不看。厕所、市场、车站云云,都是城市的名片,你这座城市是否整洁卫生,人们做事是否很懂规矩,人们生活得是否很有尊严,名片一亮,那是一看便知。这里笔者想再加上一个名片,那就是车辆,车辆乃是一座城市流动的名片。
如果“司级干部”们很遵守规矩,知道礼让行人,那么无疑,这座城市就是宜居的,至少在这方面是宜居的。反之,如果“司级干部”们仗势欺人,到处横冲直撞,那么,按照现代社会的文明标准衡量,你这座城市就是“未化之地”“野蛮之地”。近年我们常说,我们不仅要宜居,还要打造旅游名城,窃以为旅游资源绝非仅限于自然风光,它还包括人性的风光。这人性的风光,往往更能令人流连忘返,令人来过一趟还想再来一趟,甚至也想在这里买个别墅,“宜居”一下,享受一下。而何谓人性的风光,就是一个地方的优越人情──纯朴、善良、热情、友好,现实而尚法,浪漫而守礼……
早上听收音机获悉,经过辛苦作业,友好路已经拓宽开通。我们这座城市的硬件设施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可软件呢?什么时候,我们这里的人们过个马路也能像一些外国游归来的人描述的发达国家的城市那样,行人受到“司级干部”们的普遍礼貌对待呢?礼貌地对待行人,秉持行人优先的原则行车,这应该是一座旅游名城的基本素质。 |
|